2011年11月21日 星期一

別因政治權謀,讓高鐵變成台鐵第二

關於高鐵於苗栗,彰化,雲林設站之問題,政府的執行方式,說不是選舉考量還真是難以服眾。地方政府雖然殷切盼望,但以目前高鐵站區的發展情境來看,新增的三站若與高鐵台南與嘉義兩站類比,是否能夠提供足夠的票箱收入?能否順利發展站區,來幫助鐵道本業營收?在量化指標與事實上其實都呈現極不樂觀的情況。高鐵是民營公司,然而政府無視商業規範,不考慮歷史經驗與專業評估,只是逼迫高鐵公司就範,這恐怕會產生漣漪效應,讓日後有意投資公共建設的投資者裹足不前。

雖一般民營機構董事會,應以股東權益為最大考量,但交通建設有著公共財特性,高鐵是項高成本的運輸事業,空車跑一趟北高成本約百萬,以目前載客率約五成的虧損狀態下,高鐵仍繼續提供常態的運轉服務,比較同業如台鐵,北高捷運等實際的經營作為,看得出來高鐵公司並未全然以自身經營利益觀來橫加阻攔。

高鐵公司畢竟是民營企業.若高鐵公司與交通部能按照現在的興建規劃條件,做出完整的投資報酬分析後,針對無法自償的部分,由中央政府與相關三縣及愛鄉民眾來參加增資,如增資成功就立即動工,如果增資不成功就請政府與高鐵公司重新檢討現行規劃,修正做出不致股東虧損的興建方案後再執行.應是可行之道.

以商業原則來經營鐵道事業,在國外行之有年,在台灣,卻是政府無法處理台鐵嚴重虧損與公務終生俸/勞退問題,才另闢蹊徑,以獎勵民間參與的方式,來興築高鐵.然而,高層遇事不講相關法制程序,只打算強逼高鐵民股為橡皮圖章,任誰將來都難以信服政府,日後會公允地看待類似問題.

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 20111118 新聞參考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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