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4月3日 星期六

有沒有局長,對台鐵很重要

事故發生到目前已經超過30小時,檢調,運安會已經陸續進行現場採證,有關於事故的相關細節,就交給檢調單位,配合勞檢所及運安會調查清楚。

願傷者早日康復,願受傷的心靈都得安慰。

學會昨天新聞稿提到,"如果為了安全,我們寧可局長對著交通部長官揮出一拳" ,其實,台鐵連這個能力也沒有,因為自張前局長屆齡退休之後,目前仍未指派局長,而是由交通部次長暫代。

就整個台鐵管理架構而言,台鐵是營運者,也是昨日工程區域的工程發包單位,交通部與鐵道局則是監理機關。如今交通部次長代理局長,那麼這時交通部所處的角色,是營運者,監督營運的上級,還是監理者。

這不是球員與裁判的問題,而是安全管理體系混淆的問題。基於安全立場,監督體系必須要層層分立,不可以混為一談,目的就是為了避免類似組織文化產生的安全盲點。交通部主管的民航體系,公路體系都明瞭這個管理原則,為何鐵路始終是一團爛帳。

無論是國家領導人,或是企業領導人,我們都知道不是一個領導人能改變什麼,而是那位領導人所帶的幕僚團隊,所建立的組織文化,能不能帶動組織向上發展。

台鐵局長當然也是如此。

尤其,台鐵包含運工機電與行政體系,每位副局長各有分屬的職責分工。局長可以扮演跨越專業分工的統籌者,以半年來連續工務相關事故的情形來看,台鐵的安全體系早已失能,別說是保護旅客,連員工的命也保不住。

學會昨天晚上整理過去半年的新聞發言,從斷軌事件到猴硐邊坡事件,不只是本會,許多專家學者也不斷提醒台鐵應檢討路線保安範圍內施工時,提高安全標準並徹底落實,因為土石仍可能闖入路線保安淨空。無奈,言者諄諄,聽者藐藐,責怪包商,那只是浮出冰山的一角,請問交通部,台鐵是否有其他的工地,目前仍有無法控管的安全風險?

更往前推,兩年多前普悠瑪事故後,政院發起的調查小組,也是雷聲大雨點小,原本的痛定思痛,變成了虛無的口號,這兩年多來,小組因高層人事更迭,發送感謝狀即草草收場,建議事項在連般推拖拉下只有厚厚的管考事項,卻未見明確的執行成果,也是間接造成這次重大事故的原因之一。

下臺負責一走了之不能解決問題,但交通部要不要說清楚,現在的交通部,是基於什麼角色,檢討次長是代理局長的台鐵局?

連局長都處理不了的行政院與交通部,又何能向民眾保證,"搭乘台鐵,安全又舒適"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