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5日 星期一

【請交通部儘速推動修法】"鐵路行車規則"的修法呼籲

【請交通部儘速推動修法】"鐵路行車規則"的修法呼籲

1021普悠瑪事故迄今兩週,我們看到政府開始追究台鐵,檢討台鐵,但是卻沒有看到主管機關做什麼預防性措施。

在這段時間,很多人會問,為什麼台鐵把ATP當作輔助?為什麼台鐵沒有風險預防機制?為什麼重大事故調查仍然由台鐵行保會處理?

學會研究小組發現,原來台鐵遵循的法規"鐵路行車規則"早已不合時宜,因此,無怪乎台鐵對於ATP仍然視為輔助設施,無怪乎台鐵對於行車事故始終不願意公開,沒有合宜的法規,主管機關與大眾都會缺乏監督的力道。

學會呼籲,為了因應台灣軌道系統未來的永續發展,請交通部立即著手針對"鐵路行車規則"進行修法程序,尤其針對以下兩點修正:

1. 增修道旁及車載安全防護系統相關運作條文,加入車載號誌與車載警示系統相關運作規定,並規範當系統異常有隔離或關閉安全防護系統之必要時,採行替代方式運轉之運轉限制。

2. 針對於"鐵路行車規則"有關於重大行車事故之通報與調查流程,跟隨運輸安全委員會設立預為準備,不再單純是通報與自主調查報告,而是應比照飛安事故,在一定事故嚴重性情況下,就應由交通部以上層級組成獨立事故調查委員會,以有效發掘事故原因,避免類似事故二次發生。

鐵路行車規則的修訂,不只是針對於台鐵,針對於既有有時刻表提供運輸服務的鐵路(如阿里山森林鐵路)也一樣適用,未來如果台鐵路線有其他業者營運時也有一體適用的規則。只有合理完善的法規,才能讓台灣的軌道系統有更良好的發展未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