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

維持國營體制應該是展現比民營機制,更能體現照顧員工權益、營運安全及服務品質至上

對於是否民營化,我們並沒有堅持,但,維持國營體制應該是展現比民營機制,更能體現照顧員工權益、營運安全及服務品質至上;以下為補充說明--

1.國營體制的領導者,都是官派,所以上下單位的稽查與調查,經常牽涉"自己人或學長學弟妹"(運輸圈子究竟不大),所以,出事情都是相互掩護避風頭,最後就是不了了之,結構性問題長久還是無法解決。有時候,變成官民分離的體制,官方較會拉高自己的查察高度,嚴查民營組織的作業準則。但,這也不是一定。

2.鐵路與公路經營最大成本差異,在於鐵路比公路需要負擔路的維修成本,這也是鐵公路兩者權力最不均等的地方,即使高速公路有收通行費自償使用成本,但多數的公路都是不用直接向使用者收取使用維修費用,鐵路則在路線維修,成本都要自行負擔,費率又被政府以民粹的方式嚴控,因此,如果不漲價就應該把鐵路的基盤部分切出來比照公路,有一樣的國家預算來支應維修與人力薪資等,這是"基盤國有",與"鐵道復權"的概念。

3.如交通部路政司等單位管理上有捉襟見肘,專業能力無法約制營運單位,甚至被該單位內部嗆聲專業不夠的問題時,亦可編列預算,建立類似IV&V的獨立稽核案,讓國內外專業的顧問公司承包,遇有問題、事故就派稽查去現場查核,判定事故嚴重程度,以及改正問題應檢核的內容,獲交通部同意後進行獨立稽核認證,要求做好該做的事情。

其他問題還有待當政者,與各界賢達專家凝聚共識,好好引導國營事業單位能做好不需民營,也有安全、質優、價廉的具體例證,成為中間選民的支持誘因。